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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馬自達保時捷分不清 飆速176公里獲判免罰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sunsun0701    時間: 2017-5-25 08:31 AM     標題: 馬自達保時捷分不清 飆速176公里獲判免罰

本帖最後由 sunsun0701 於 2017-5-25 08:32 AM 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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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 中廣新聞網


一名陳姓男子開著保時捷經過中山高苗栗段,被國道警察雷射槍測出時速高達176公里。不過陳姓男子堅稱是以時速105公里定速行駛,無故被警察攔下。由於警方無法證明超速的是保時捷,陳姓男子也拒絕簽收罰單。法官審理時,警方坦承認錯車款,晚上也只能看到燈光,就連蒐證時序也不對,新竹地院最後判決撤銷罰單。(彭清仁報導)

據了解,陳姓男子去年十一月開著保時捷行經中山高南下125公里,經國道警察持雷射測速儀測定時速176公里,當場攔停裁罰八千元。不過陳姓男子則堅稱是以時速105公里定速行駛,無故遭警方攔截,而且警方無法證明是他的車超速,所以才拒絕簽收罰單。

全案新竹地院審理時,發現雷射測速儀在測速時無法拍照取證,完全無法判別車輛任何特徵。而且測速的警員坦承以測速儀單一鎖定超速車輛,根據車型及車牌前三碼英文字母後,再追趕攔阻。警方也供稱陳姓男子否認超速時,警員則回覆當事人「晚上都是看得到燈光而已!」法官檢視警車的行車紀錄器光碟,發現警員駕車追逐超速車輛,車上另一名警員詢問是何種車型超速,測速的警員則回答「好像馬自達之前的那一種跑車」。法官認為馬自達和保時捷是不同車種,警員在無法確認的情況下,夜間又看不到車牌,加上警方擷取畫面的超速時間也有誤差,綜合多項證據,法官最後認定證據力有瑕疵,判決罰單撤銷免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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顆顆顆...警察辦案開罰單的方式...一直都有很大的爭議.....我想很多人都有被移動式照相機...拍過超速...可是我記得...大法官有釋憲過....警察取締超速...不可以用偷拍的.....警察叔叔完全不理會大法官阿....我行我素的代表...顆顆顆......期待警察叔叔們..可以進步...加油..好嗎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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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ung0810    時間: 2017-5-25 09:37 AM

國道警察也是要有專業知識
車號還是要查的
並且看清楚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7-5-25 11:02 AM

車上應該都有行車記錄吧?調出來看就知道了。
作者: 丫甘    時間: 2017-5-25 11:28 AM

晚上就不要拍了好嗎~~真是有問題
作者: sunsun0701    時間: 2017-5-25 12:20 PM

chung0810 發表於 2017-5-25 09:37 AM
國道警察也是要有專業知識
車號還是要查的
並且看清楚

沒錯.....所以說他們的執法方式有很大的問題......除了要看清楚...還要拍照或錄影舉證.....不然他們都說他們看到了....就可以抓人??????XD
作者: sunsun0701    時間: 2017-5-25 12:25 PM

zogol 發表於 2017-5-25 11:02 AM
車上應該都有行車記錄吧?調出來看就知道了。

看這新聞....警察車應該是沒有...(可能有些久了...因為官司都打完了)....如果你是說車主的行車記錄器的話.......大大.....這要不對唷.....車主要證明自己是無罪的??????應該是警察要證明車主有犯罪....才能抓車主唷....不是車主要證明自己無罪唷....

哪一天....路上的警察叔叔....不舉證....用他看到了的方法....開我罰單....我可能無法像這篇新聞的車主一樣....有空有閒去打這種官司...如果是你遇到呢?

警察叔叔們.....請長進點~~~
作者: 0928769102    時間: 2017-5-26 01:31 AM

看來國道警察除了測速外.還要再加上錄影了.
另外車款常識也應該要再加強了.
作者: J_H    時間: 2017-5-26 05:0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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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riya    時間: 2017-5-26 05:09 PM

這兩款車真的是差很大~~!!
所以要有照片才能算數阿~~!!
作者: a5720104    時間: 2017-5-27 12:31 AM

開車時速飆到176公里
車主還真是不要命
因為警察的疏失而獲判免罰
希望他是懂得記取教訓別再開這麼快了
作者: sunsun0701    時間: 2017-5-27 09:16 AM

a5720104 發表於 2017-5-27 12:31 AM
開車時速飆到176公里
車主還真是不要命
因為警察的疏失而獲判免罰

不不不....這個新聞是在說....警察沒有舉證....隨便攔一台看起來可以跑很快的車...然後說他超速...

要開他罰單.....

於是車主就跟警察打官司.....最後法院判車主贏....因為警察沒有證據能證明是這台車超速...
作者: roktzzt    時間: 2017-5-27 10:06 AM

開這麼快
遲早哪天會出事的
不用警察費心
作者: bastkilg    時間: 2017-5-27 10:20 AM

開快無罪   撞死有罪  

希望他再開快一點  200再等你  死神也在旁邊虎視眈眈
作者: fangyayi    時間: 2017-5-27 10:31 AM

沒想到不確定還可以開罰單 晚上應該不要照了吧
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17-5-27 06:31 PM

是呀 要抓 就付上錄影吧
現在其實很多警察 一想抓的時候 就馬上錄影的也開著說
作者: yy616628yy    時間: 2017-5-27 07:29 PM

用照片 證明一切吧
看清楚再開單 不然問題很多
作者: tgfm18yayawu777    時間: 2017-5-28 12:00 PM

俺之前就投訴警察執法有瑕疵

結果回俺

"便宜行事"

俺也跟著回牠

"再讓俺看到你們便宜行事就準備上新聞吧"

然後

好久沒看到牠們"便宜行事"了
作者: Josh7201    時間: 2017-5-28 01:14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cs2145987    時間: 2017-5-29 01:03 PM

想管理別人先管管自己吧.真的是來亂的
作者: ubs    時間: 2017-5-29 09:56 PM

警察真的很辛苦,所以要辛苦的有代價阿
作者: joanne9414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3:15 PM

開這麼快...早晚會出事..警察也不需要去抓牠
作者: s35300792001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5:15 PM

挖賽 這也實在太酷了一點啊!!!!
作者: gogoli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6:02 PM

ETC查一下時間就知道速度了,又一個恐龍法官
作者: Chija2695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6:55 PM

現在的警察也真不好當
都被鬼官給搞死了
作者: akaks500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7:49 PM

沒有佐證資料,就想憑著目視、印象來做舉發、開罰單,
這警察處理事情也太沒有經驗、太草率了吧!

作者: jarry112001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7:52 PM

靠!這樣取締罰單根本是自由心證嘛!
我之前收到一張闖紅燈的罰單也是沒照片,結果我還是乖乖去繳超笨
作者: adamsw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8:24 PM

長知識了
以後要學會法律據以力爭
作者: 55519    時間: 2017-6-17 09:10 PM

開車時速飆到176公里
車主還真是不要命
因為警察的疏失而獲判免罰
作者: oojimmy    時間: 2017-6-17 10:20 PM

換一台好一點的警車就追得上la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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